2015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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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水务大楼3楼322-324室,联系电话:82176858)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 (附件2)一份,提供一寸证件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时缴纳考务费40元(不含体检等费用)。
3、招聘名额在5名(含)及以上的招聘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与该专业计划招考人数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在5名以下的招聘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与该专业计划招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比例不足,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数,并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增加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差额单位)护理、临床医学两个专业中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专业,若遇多个专业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同,按护理、临床医学的顺序增加。
4、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招聘名额在5名(含)及以上的招聘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 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在5名以下的招聘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专业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报考专业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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