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5月5开始报名(4)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其离开用人单位。
八、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
(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
(五)录用。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九、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zhrss.gov.cn)、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0543-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3162973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3-3368333
附件:1.2015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2015年滨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下载:以上三个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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