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六安寿县事业单位招聘1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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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六安寿县事业单位招聘15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寿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寿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具体见《2015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符合乡镇卫生院具体专业要求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及工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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