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2015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个人简历、有关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能力证书复印件(有关材料恕不退还;拒来访),寄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1607室,邮编:200021。信封上注明“应聘”。)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信件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通知,请在报名表上仔细填写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考核
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放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政审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与体检。
(五)拟录用人员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849369
监督电话:23116537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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