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岳阳市云溪区公开招聘28名教师公告(2)
七、聘用管理
教育局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同专业多岗位的拟聘人员集中选择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时,同专业多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立聘用关系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试教、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存在问题的要问责追究。
2、因应聘人员放弃试教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8418837(云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0—8413642(云溪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0-8415037(云溪区纪委)
0730-8419001(云溪区监察局)
附件:
2015年云溪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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