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员招聘公告(2)
(三)试讲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
1、专业课知识试讲15分钟,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5分钟。
2、试讲考官由学院人事处、教务处负责人、纪检监察及各专业系部主任及骨干教师组成。
(四)参加笔试和技能考试者
综合两项考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五)直接参加试讲者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5个工
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公布。
(六)结构化面试
通过笔试、技能考试的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进行结构化面试,达不到比例须报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1、面试内容:结构化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所有岗位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并于当天在广西人才网站、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排名。
七、考核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进入考核对象。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
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
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
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
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
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方案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招聘咨询电话:0771-5602902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