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余姚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余姚市殡仪馆招聘公告(2)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六)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填写。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三)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5年5月4日;驾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5月4日止,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
(四)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余姚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702645。
余姚市民政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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