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网站(http://www.nbnjtg.gov.cn)上发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 (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19302。
附件: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农业局
2015年5月6日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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