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10人公告(2)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先体能测试,合格者再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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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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