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招聘考试视报名情况采用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的,直接采用面试方式;每个岗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上的,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直接采用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各招聘单位或县人力社保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理部门会同县人力社保部门解释。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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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仙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xls
2.2015年仙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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