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3)
四、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式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35067。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市教育局 0990-68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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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克拉玛依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安技术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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