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兴宁市齐昌幼儿园园长招聘公告(2)
六、体检
按合格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组织考察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深入了解,对其近三年取得工作业绩、工作经历与拟聘用岗位的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应聘人员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须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兴宁教育信息网、兴宁人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相关事宜
(一)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宁市教育信息网和兴宁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兴宁市人社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3263761。
(二)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贴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裸视视力 | 矫正视力 | 身高 | |||||
专业技术资格 | 职业资格 | 执业资格 | |||||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