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兴宁市齐昌幼儿园园长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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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兴宁市齐昌幼儿园园长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激发广大教师开拓进取精神,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齐昌幼儿园园长 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
兴宁市齐昌幼儿园是按照兴宁市委、市政府南部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新中心城区新建的1所幼儿园,齐昌幼儿园属正股级事业单位,直属兴宁市教育局管理。
二、招聘对象
(一)、兴宁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二)、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园长。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熟悉本土方言。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任现职满三年以上。
(四)、原兴宁市事业单位在编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2015年9月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7日—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兴宁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1)。报名时须持本单位办学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任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要求亲笔手写、数字不限),《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交兴宁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如果报名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下,考试只采取面试的方式。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公共教育理论、公共知识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教育信息网、兴宁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教育信息网、兴宁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大评委制方式进行,评委由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以及公务员面试考官代表组成。
应聘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百分制,所有面试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评委人数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只采取面试方式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若出现第1名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再出现并列情况,由评委们现场票决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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