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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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58年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名,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622亩。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共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述具体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思政类、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车辆工程专业,具有3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专业不限,且学历条件放宽至本科;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中共党员;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考核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登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zhaopin.zjvtit.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考试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层次人员,另行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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