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报考专业”下拉框内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招聘期间,对于考生咨询较多的问题,招聘单位将梳理汇总之后在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告,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
咨询电话:0633-8782902
附件1: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专业要求
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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