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10 日9:00时至6月1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一》(附件1)中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 (fsqxj_2014@163.com),报考人员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404-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并同时以邮件形式回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不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体检。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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