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邵阳市洞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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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邵阳市洞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名)
为加强县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29日。
2、报名地点: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等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名须知》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出承诺并签字。属于 2015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的,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三)考试
1、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论性文稿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以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方式:面试为试讲,时间40分钟。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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