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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A+ A- 2015-05-21 16:01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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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及报名点公示。

  (四)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和其他资格要求等方面问题的审查。如果第一名自动放弃,则第二名进入考察,以此类推。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及报名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 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3515543。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电话:0871-63515604;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电话:0871-63333214;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电话:0871-64316962;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电话:0871-65121667。

  附件: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证明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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