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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A+ A- 2015-05-21 17:07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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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总工会:63137981
  昆明市总工会纪委:6396132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92326
  昆明市工人文化宫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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