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省地质调查院考核招聘公告(2)
(四)考察
列入考察人选,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际关系、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地质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局组织人事处部门将及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登记手续。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与聘用单位现有人员等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咨询部门:海南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66823120,66823121(传真)
纪检电话:0898-66823669
附件:海南省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省地质调查院拟招聘人才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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