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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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招聘辅警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于近期公开招聘辅警99人,因报名人数不足需继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详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现在区内镇街任职辅警或辞职不满一年的辅警;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9日至5月31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南海公安分局B栋6楼政工室。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我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计算方法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表》(附件3)。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笔试时间共120分钟。
3、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X 1≤X≤5
Y= 2X+5 5
1.5X+30 X>5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不足的按实有人数),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6分钟。
(三)计算综合成绩:
1、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40%、40%。
2、退伍兵曾在部队立功(三等功或以上)的或在南海区内任治安队员、交通协管员满3年且表现优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的,可在总成绩中加2分。
3、从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考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的考生,我局将在“南海卫士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与我局签定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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