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绵阳三台县上半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考核招聘教师50人公告(2)
四、考核
(一)领取《考核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6月中下旬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txrsj.gov.cn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领取《考核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二)考核方式
考核以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拟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特长能力。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义教音乐岗位:组织方提供钢琴,其余乐器、服装等一律由考生自带;
义教体育岗位:组织方提供体育器材,个人用品由考生自带。
义教美术岗位:组织方提供纸张,其余如画板、铅笔等一切物品由考生自带。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
(三)考核总成绩公告
考核总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综合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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