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邵东县事业单位招聘241人公告(4)
4、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经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分期未满的其它党纪、政纪处分,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违法多生育情况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因公示未通过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6、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7、选岗: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等职位的,在本职位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