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51名)(3)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专业测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试讲主要考查应聘对象的教学基本功,包括表达艺术、板书艺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组织教学等五个方面。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单位要求专业测试或试讲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或试讲占60%;其他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替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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