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安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14人公告(2)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面试。
面试分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教学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等能力,考核方式为试讲;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等能力,考核方式为答辩。
(2)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面试。
面试分个人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个人素质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答辩。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四)体检与考察(含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含政审)人选,体检与考察(含政审)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政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政审标准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含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报名人员可电话咨询招聘政策等问题: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6925269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监督电话:0351—69252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报名和考试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警专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2、山西警专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xls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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