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430人简章(非中小学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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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430人简章(非中小学教师岗位)
为满足2015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5年6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至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5月26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24:00时以前;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填表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在梧州市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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