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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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公告
为适应金湾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工作需要,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或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年龄在20至30周岁。
2、招聘名额:10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消防管理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年龄20至30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消防管理工作和火灾现场 调查的心理素质。
(三)男性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身体健康,反应灵敏,无明显生理缺陷,裸眼视力不低于4.2。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同等条件下,有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组成(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的为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信息发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信息发布: 5月22日至5月25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委托市人力资源中心接受现场报名,考核前将审验报名资料原件。
报名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求职窗口(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 聘条件和要求,填写《金湾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 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七、聘用考核
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选拨考核,体检由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聘用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及电脑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30%、实际操作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理论常识和公文写作等;面试(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电脑实际操作主要是测试应试者的岗位技能情况。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和在消防招聘专用QQ(QQ号:3141886844)空间发布信息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和QQ空间,以免耽误应聘)。
九、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政府13号楼金湾消防大队。
联系人:曾先生、阎先生
电话:0756-7263840 传真:0756-7263840
E-mail: 3141886844@qq.com
附:《金湾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金湾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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