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方案(2)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考察对象,在公示期满2个月内,须具备重新办理入编手续的条件,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类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066(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11107(学院监察处)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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