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季招聘35人公告(2)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2015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电话:023-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 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7月4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组的平均成绩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结构化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由该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及地点:
结构化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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