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连城县医院公开招聘1名院长公告(2)
五、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是福建省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并在医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领导管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懂经营、善管理,能够顺应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思路和举措,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能够有力推进医院的跨越发展。
(三)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需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担任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副院长1年以上者、或者科室主任任职2年以上者;或者担任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副院长3年以上者,以及具有相应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2.具有医学类(含中医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在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任科室主任1年以上者、或在二级甲等医院担任过副院长2年以上者;
(四)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民营医院提供单位考核证明,公立医院提供年度考核手册)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一)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获得过MBA管理学位或其他相关管理学位的;
(二)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医药卫生行业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荣誉的。
(三)在医学某学科领域担任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
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的人员;
(二)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六、选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经历业绩评价、考核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福建省卫计委网站、龙岩市卫计委网站、闽西日报、龙岩人事人才网、连城县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应聘者向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连城县医院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相关证件电子文件(可扫描或拍照),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报名材料发至以下电子邮箱:lcwsjb@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审查通过者,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按照考核答辩人选与选拔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采取竞职演讲(须脱稿)和考核答辩方式。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入面试的人员持上述报名证件原件来连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总成绩按竞职演讲和考核答辩分值各占70%、30%确定。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德的表现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结合考核答辩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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