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岗位2:具有卫生管理及人力资源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医疗卫生基本知识;具备2年以上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经历和熟悉并掌握卫生事业单位人才人事政策和实务操作;熟练运用计算机的各种办公系统;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工作经验者。
(十一)符合上述专业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泸定路339号,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912综合办公室收(邮编20006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 6 月 2 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综合办公室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面试通知。
(三)面试和技能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技能考核名单。技能考核由单位组织,技能考核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考核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厚琴、陈月琴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53
监督电话:32117760
附:报名表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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