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通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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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通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对按照《青田县2015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告》落实后招聘不足的部分岗位进行补充招聘,共计招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要求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执业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详见招考计划),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部分岗位丽水市户籍或户籍不限,详见招考计划),年龄为35周岁以下,已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学历放宽到中专。(在本县医疗机构服务满5年仍在岗并已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但超过40岁的社会保险费必须已缴满5年)。
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1.2:1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或取消考试。
具体招考计划和职位要求详见附表《2015年卫生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考计划》。笔试、面试、入围人员、体检安排等招考工作信息敬请各位考生查询青田人事网(www.qtrs.gov.cn)和青田卫生网(www.qtwsw.com)。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局三楼(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录取规定
1、笔试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2015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请于6月5日到县卫生人才中心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 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3名到9名的按1:2的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告。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均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70% + 面试成绩×3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其它要求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经考试录用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即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3、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4、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录用后,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5、因第一批公开招考报名不足而无法开考的专业,须在6月1日前办理有关转报手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00792)。
附表:1、2015年第二批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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