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第二季度招聘113名教师简章(2)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③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暂不提供,职业教育岗位不提供)、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⑥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证书,上述①—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⑦《渝北区201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往届毕业生须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学校加盖公章)一份,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⑨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确认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渝北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三楼323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照2015年考试大纲)(各占5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3.考生于2015年6月19日左右在渝北区人力社保网(www.yb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2015年6月22日左右查询进入面试人员信息。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
1.公共学科和职业教育岗位(语文、数学、政治、生物、科学、英语、信息技术、心理教育、汽车、建筑、轨道交通、机械):
采取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具体要求: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
2.艺体学科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的7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展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结构化面试[占面试的30%]: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区人力社保局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第三天予以公示。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社保网上予以公示。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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