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华亭县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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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华亭县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工作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
华亭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幼教、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岗位要求
1、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要求:
(1)岗位专业要求: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2)岗位资格要求:符合以上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岗位设置要求: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重点满足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新建幼儿园。
农村基层幼儿园设3520个岗位,其中300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任教,52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28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
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
4、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华亭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指标分配
省人社厅向我市下达选拔指标后,市上根据各县(区)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报名人数及实际需求数,在笔试一周前向各县(区)分解指标。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幼儿园指标由省教育厅根据建设数量和教师需求提出分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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