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沿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4人实施方案(3)
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9日— 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沿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据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卫生类、综合类只实行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教育类职位:小学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幼儿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幼教),小学教师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师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基础》、《幼儿心理学》及《保教知识与能力》等。
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面试: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分值100分,具体方案由沿河自治县教育局拟定,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教育类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卫生类、综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同时进入一下环节)。报考“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职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职位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察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1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的。
7、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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