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招聘公告(2)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具有专业限制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到3:1;不限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7: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到5:1。
2、考试内容、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内容及成绩所占比例具体见《职位表》。笔试包括:(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常识以及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国情省情、时政热点等知识,分值100分,占总成绩60%;(2)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占总成绩60%。另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岗位报名的考生在8人(含)以上的,则需进行笔试;少于8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经加权后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7日上午9:00
(2)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待定,详见公告及准考证。
4、考试组织
笔试、面试工作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共同组织。
5、入闱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7:1的比例(含需笔试研究生岗)开考的,按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开考的,按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开考的,按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招聘2人以上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取消计划,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实到参加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到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所在考场面试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的,计算平均分时,应分别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未通过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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