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第三批招聘公告(3)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毕业生应按公司要求填报、上传、提供相关材料。因应聘毕业生未按要求填报、上传、提供相关材料,影响到招聘和录用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 应聘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伪造、涂改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虚报在校成绩;在应聘过程中作弊;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7902917
电子邮箱:hndlzp@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56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50018
公司网址:http://www.ha.sgcc.com.cn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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