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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A+ A- 2015-05-28 12:24  |  昆明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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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方式步骤、考试内容范围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报名通知单回执,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主编:李永新,2014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及学科专业知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自我认知程度及专业素养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所需的身份证明、准考证证件原件,经审核合格,方能进入考场。
  2.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材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通知,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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