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济阳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招聘164名协管员公告(3)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依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在体检、考核、选岗阶段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选岗,应聘同类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聘用
报考人员岗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相关岗位出现聘用空缺,可在其他岗位聘用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相应的报考条件调剂补充。
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为一个聘期,一年内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解聘(辞聘)造成的空缺,从未聘用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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