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一中教师、医护人员及图书管理员招聘100人公告(6)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8417(毕节第一中学办公室)
0857-8221407(毕节第一中学监察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㈡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毕节第一中学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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