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0人简章
广西备考交流QQ群:217139440
2015年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0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升我城区社区建设水平,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建工作岗位7人;
综治维稳岗位6人;
综合岗位7人。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8日至199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党建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关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8日;
5、综治维稳岗位适合男性报考;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违纪被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违法违纪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党组织审查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南宁人才网、邕宁区人社局网页以及印发文件等方式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申请。
报名地点: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股。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和递交材料。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凡相关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人员应对照岗位条件审慎选择报考岗位,申报材料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邕宁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招聘办”)于每天15:00在邕宁区人社局网页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接受报名申请同步进行,于当天完成。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2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的,经研究可通过削减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后开考,其余未达比例岗位不予开考。城区“招聘办”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次日11:00前,在城区人社局网页公布不予开考岗位及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不予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于当日18:0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城区“招聘办”(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股)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和聘后管理过程。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才予暴露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且5年内不得聘为我城区临时聘用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