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0名教师公告(2)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1)试讲答辩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2)试讲、答辩内容及范围
试讲学科范围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答辩问题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所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师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由毕业院校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证明。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及相关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八)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附件:22号附件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表.doc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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