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93名考试公告(4)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18日-19日(9:00—12:0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涪城区南河路26号办公楼404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4)、《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6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
于2015年7月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
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
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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