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启事(2)
跟岗培训期满,表现合格者,由各街道、镇负责,与所在街镇的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沪人社综﹝2015﹞108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年收入约50000-80000元(含个人缴金部分)。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年收入的80%左右,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年收入的20%左右,根据考核等次,按季或者按年发放绩效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等不适合、不胜任社区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为半年(不包括跟岗培训期),在试用期内,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按相应等级的80%确定。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体检、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六、报名地点
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曹杨路933号
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枣阳路251弄98支弄28号
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胶州路1087号
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宁强路25号
宜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华阴路296号
真如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铜川路1809号
万里街道办事处地址:富平路518号
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清峪路127号三楼
桃浦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地址:武威路789号
七、联系方式
普陀区报名服务热线(久龄家园):62229090
长风新村街道:62164273
长寿路街道:62277887-4053
石泉路街道:62241200
宜川路街道:56483363
真如镇街道:52858457
万里街道:51987666-5815
桃浦镇:62506523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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