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络信息科公开招聘简章(2)
候考室:A座512室
休息室:A座523室
面试采取单项集中面试的方案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医德医风,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4)面试的评分标准
面试的测评要素和所占分值参考面试评分表相关内容。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5)面试程序
1、确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抽签排出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面试人员引领到面试考场。面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再次核对面试岗位及面试人员顺序,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2、计分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统计分数。计分完毕后,面试人员的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由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3、成绩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日内由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sdkq.sdu.edu.cn)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医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参照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韶丽
联系电话:0531-88382939
附件:1、《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报名登记表》
2、《山东省口腔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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