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大学公开招聘15名实验教辅人员公告(2)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未满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2.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3.本次招聘的实验教辅人员一经录用,不得调转到非实验教辅系列岗位。
三、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
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18:00
(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⑵报名邮箱:haidagkzp@163.com
⑶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1)
②《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表2)
⑷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
③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2.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⑴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19日
9:00-11:30,15:00-17:30
⑵报名地点: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室);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⑶现场报名须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①《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从大学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④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合同(协议)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⑴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⑵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5年7月3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则本次不能开考。
考试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和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常识等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测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11日22:00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四)岗位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2日,9:00开始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具体岗位的动手操作能力
测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岗位技能测试考官为5人,由各岗位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天22:00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3日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具体岗位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岗位依次进行。
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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