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大学公开招聘15名实验教辅人员公告(3)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多人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以技能测试成绩作为第三排名依据。由学院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电子邮箱:haidarcb@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279093
附表:1.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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