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天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2)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5年天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可按2:1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23日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合计9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两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5年7月7日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四)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50%)合成成绩。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安排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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