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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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设立公益性岗位10名,从事服务大厅办事咨询和业务引导等辅助性工作。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优先聘用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开招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办理劳动备案手续。工资不低于每月1500元,并享受午餐补助和绩效考核奖励,依法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五、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填写《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签署《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家庭特困考生免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部门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由县人社局颁发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6月5日-6日到原报名处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考一门综合试卷,满分100分。主要内容考高中课程知识,其中语文占40%,政治、数学各占30%。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经研究予以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的优惠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本人与其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据此申请加分优惠政策。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形象礼仪、语言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和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选
在经过笔试和面试环节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入围人员。在上述过程中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科目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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