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商学院教师招聘41名考试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商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商学院网站,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商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登记表》(在线投简历入口)。同时将《湖南商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应聘学院的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成绩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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